构建“检察+工会”协作机制 汇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合力
2024-07-05 11:43:04 来源: 点击: 0
7月3日,通城县总工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就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冯海燕,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通知》精神;宣读了《通城县人民检察院 通城县总工会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的通知(讨论稿)》;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分别介绍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双方对目前本县非公企业用人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探讨,就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通报,以及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等内容达成共识。
阮建检察长表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大局稳定。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县总工会的沟通交流和务实合作,收集一批涉及劳动者维权线索,高质效办好一批典型案件,常态化、全覆盖做好职工维权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护航、为劳动者维权,为新就业形态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协同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冯海燕常委指出,构建“检察+工会”协作机制,是维护劳动者队伍和谐稳定的有益探索,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生动体现。就如何贯彻落实协作机制,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检察+工会”对劳动法律监督协作的重要意义。构建“检察+工会”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行动、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要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工会”对劳动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
二是要发挥各自职责,形成“检察+工会”对劳动法律监督协作的强大合力。县检察院要依法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县总工会“一函两书”落实情况的监督,协同推动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县总工会要积极履行工会组织维权服务职能,加强对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对困难职工、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救助。
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检察+工会”对劳动法律监督协作取得实效。要把“检察+工会”对劳动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检察+工会”对劳动法律监督协作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据了解,此次建立的“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明确了联络会商、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配合、检察建议、法宣联动、救助帮扶等七项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凝聚“检察+工会”在维权服务方面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双向赋能。
(毛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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