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洪湖市检察院:高质量检察建议 协同共治社会治理难题
2024-07-04 23:10:4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高质量检察建议不仅能增强监督刚性、提升办案质效,更能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洪湖市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检促治理”行动融入“长江大保护”攻坚战、法治洪湖建设、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工作部署,以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推动解决深层次社会问题,以“我管”促“都管”,实现化解社会矛盾、堵塞治理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随地大小“捕”
  恐损钱财又陷囹圄
  “检察官,我错了,我不知道自己随便捕点鱼还犯法,下次再也不敢了,希望你们能对我从轻处理。”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懊悔的向检察官说。
  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禁渔期时携带捕捞工具锚钩、路亚竿等驾车前往长江岸边捕捞水产品,后被洪湖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现场勘查:刘某某非法捕捞的位置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使用的捕捞工具锚钩为钩刺耙刺,属禁捕工具。因其情节轻微,刘某某主动缴纳生态赔偿修复金后,洪湖市检察院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洪湖素有“鱼米之乡”、“人间天堂”的美誉,长江对于本市的经济发展、百姓生产经营、生态稳定有着无法替代的意义。近年来,长江、洪湖大湖流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及非法采矿案件频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资源受到严重损失。
  洪湖市检察院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一系列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分析特点和原因后,于2024年6月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办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案件时应严格把握刑事立案标准,严格区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界限,防止将所有案件“一刀切”的移交侦查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同时,为更有效的打击、预防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犯罪,规范社会管理秩序,打好“长江大保护”攻坚战,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遵守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强化守法观念;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安排相关巡逻并重点对长江洪湖段水域、洪湖大湖内的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的栖息地开展不定期巡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洪湖市检察院始终聚焦分层治理、诉源治理、社会治理、集中研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深挖刑事案件背后蕴含的社会治理方面深层次问题,把握好“治理”在诉讼领域的“最后一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充分履职,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优化社会环境治理,助力堵塞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漏洞,守护群众切身利益,实现“穿透式”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一人拿双证
  吊销一证还有一证?
  你知道货车驾驶员、客车驾驶员、校车驾驶员他们上路行驶除了需要驾驶证,还需要什么?
  emmm,还需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日常生活中,货车、客车等驾驶员在驾驶货车或客车时,除了需要驾驶证,他们还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一旦他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往往只吊销了他们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却被忽略了。近日,洪湖市检察院在收到荆州市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中发现,部分犯交通肇事罪的被告人或被不起诉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仍处于有效期内,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未依法及时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撤销的情形。
  2024年3月,洪湖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系列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对道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与监管工作力度,并依法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从业资格证,确保法律的权威性。为进一步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4年3月26日,洪湖市检察院与洪湖市交通运输局、洪湖市公安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间的协作配合,着力促进道路交通领域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通过建立长期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制度,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凝聚检察、公安、交通合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局面,用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用心解民忧
  公益诉讼消除安全隐患
  洪湖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群众反映:洪湖龙街“某篮球公园”过去是一处公共通道,周边群众经常在此处休闲和出行,自从被修建成“某篮球馆”后,不仅影响大家通行和休闲,还经常因晚上有人在此处打篮球,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和孩子学习,损害公共利益。
  洪湖市检察院窗口部门接举报后立即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检察官初步调查走访后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某篮球公园”所在区域位于“洪湖龙街”原规划的公共消防通道,该通道已于2019年经整体规划验收,但“某篮球公园”项目并不在“洪湖龙街”规划设计方案之内,篮球公园的建设不仅侵占了龙街广场通道用地,影响“洪湖龙街”的整体规划实施,同时还给商业街带来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涉案篮球馆开业后,服务人群众多,篮球馆场地侵占公共场所消防通道的恶劣影响,2023年9月,洪湖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要求该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某体育公司对其在“洪湖龙街”搭建的违法建筑物“某篮球公园”进行拆除。
  2024年4月,违建的“某篮球公园”已全部拆除完毕,目前该公司重新选址新建的篮球场馆也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洪湖市检察院在面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企业发展的矛盾时,以检察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转型提升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司法办案对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真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芸)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