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感谢您为这个案子的付出,您让我感受到了法院法官为人民办实事的初心,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近日,万某为松滋法院承办法官送来一幅写着“人民好法官、群众守护神”的锦旗,由衷地表达了谢意。
该案是松滋法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现正在江北监狱服刑。考虑到原告是外地人,被告又是服刑人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还会引起周某更大的情绪波动。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赶赴监狱对本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周某表示欠付租金属实,但自己尚在服刑,没有能力支付租金,希望能宽限几年。承办法官遂向万某说明实际情况,希望能考虑周某的处境,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最终万某同意周某服刑结束后再支付租金。
万某坦言,“十余年的讨账生涯让人身心俱疲,此次的调解不仅帮我保住了债权,也让我心口的石头落了下来,有了指望。”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承载了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赞誉,也是松滋法院践行“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和能动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今后,松滋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站在群众立场办理每一起案件,努力将“矛盾化解、服判息诉、促进履行”等各项工作作出成效,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王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