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邓洲洲 汤子琴)为进一步规范涉民营单位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优化法律监督工作,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6月27日,铁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在区综治中心召开了一场听证会,该听证会除邀请了三名听证员,还邀请了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代表参与,倾听他们的心声,共同探讨解决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的监管问题。
听证会首先由铁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解读《黄石市涉民营单位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实行)》相关规定。该文件是由黄石市检察院与黄石市司法局于2023年5月联合印发的,此次解读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涉企社矫对象的合法权益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从而规范对涉企社矫对象的监督管理。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员通报了辖区社区矫正总体情况,重点介绍了对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的监管和帮扶情况。社矫对象代表们也表达了接受社区矫正以来的感受和作为社矫对象在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听证员也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为涉企社矫对象的监管提供了意见建议。“根据罪名、社矫期间表现等综合评估其外出风险性,慎批少批……”“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时,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铁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敬忠强调,要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审批相关人员赴外地生产经营活动,统一标准,简化审批程序。要综合原刑事案件情况、入矫期间表现、社会危险性、脱管风险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监管。“坐下来”与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问计问需,“走出去”深入调查了解、精准施策,“跑起来”积极运用检察听证等方式收集各方意见建议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