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等人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确实未及时注销,我局采纳检察建议,并已集中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今年四月中旬行政机关负责人说道。
今年年初,松滋市检察院从湖北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接收两条案件线索,显示袁某、易某因犯罪被法院作出判决后其从业资格证未被依法撤销。

该院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派员前往松滋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和松滋市交通运输局了解情况。经核实,2022年3月袁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1月易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通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信息系统查询,袁某、易某的从业资格证状态仍为有效。根据有关规定,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从业资格。
“既然已不具备驾驶资格,为何其从业资格迟迟未被注销?类似情况是否普遍存在?”带着这样的疑问,承办检察官以该线索为切入点,迅速展开核查比对工作。通过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调取近两年营运车辆驾驶员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行政处罚数据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信息数据,依托湖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法律监督模型”筛选比对,形成未注销从业资格证问题线索。通过对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情况进一步筛查,发现罗某等6人存在应当注销而未注销的情形,该院遂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交通运输部门针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行政审批管理缺乏内部机制,与公安交管部门尚未形成信息联动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对审批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为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帮助行政机关完善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松滋市检察院向松滋市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征求被建议单位意见。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发现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我们健全机制、规范执法,这是对我们执法人员的一种更深层次保护。目前我们已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信息推送机制,今后我们会更加全面、规范履行管理职能。”行政机关负责人在送达检察建议回复时说道。
信息时代,数字检察是激发办案动力、主动获取线索的关键,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赋能的重要举措。该院以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线索为“小切口”,以大数据法律模型监督平台为引擎,依托和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行政机关进行有效监督,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据悉,近两年,松滋市检察院积极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制发检察建议18件,促推土地执法、市场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进一步规范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贡献检察力量。
(王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