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动手打人确实是错了,对不起,请你原谅。""大家都是邻里乡亲,我也有不对的地方。"2024年6月18日,在浠水县巴河镇综治中心检调对接办公室,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后握手言和。
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被害人吴某某在浠水县巴河镇碧峰村,因树木清理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吴某某因此受伤。经依法鉴定,被害人吴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在受理审查这起故意伤害案时,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因偶发纠纷而起的轻伤害案件,具备刑事和解的条件。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浠水县检察院依托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专门邀请了巴河镇综治办、巴河镇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公安承办民警参与现场调解。
"借助行政部门和社会调解力量,在检察环节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承办检察官王刚表示。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云龙强调,办结案件不是终点,化解矛盾,努力促使双方摒弃成见、消除分歧,减少社会的对立情绪,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才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调解、听取意见和释法说理促成刑事和解,将"法理"讲明,将"情理"讲深,用心办好身边"小案"。
(徐威 李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