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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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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首例贩卖依托咪酯案当庭宣判|学生“沉浸式”观摩庭审,检察官“面对面”以案释法
2024-06-22 03:23:0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刘文芳 谭  蜜)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为提升青少年禁毒意识,让在校师生真切感受到毒品的危害,6月21日,西塞山区检察院、西塞山区法院联合组织黄石市启航教育学校、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师范大学共计150余名学生旁听一场贩卖依托咪酯、毒品案件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禁毒教育。
      庭审实况  在上述案件中,被告人熊某等八人明知烟弹中含有麻醉药品成分依托咪酯,且明知依托咪酯是处方药,使用后会导致人体出现眩晕、呕吐、全身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仍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出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熊某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余某某明知是毒品,仍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数量高达50克。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余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熊某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表示,“我很后悔,以后一定远离违禁品特别是毒品,也怪我不懂得识别他人,交友不够谨慎,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请求对我从轻处理。”最终,西塞山区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
     互动交流“大量吸食依托咪酯会影响人的思维、情绪、意志,长期大量吸食或导致死亡。”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就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毒品的危害性进行了阐述,详细介绍了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滥用情形以及危害后果,告诫同学们要自觉筑牢禁毒思想防线,切勿以身试毒、以毒试法。同时,希望同学们能成为禁毒宣传志愿者,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主动宣传禁毒知识,营造“全民禁毒,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以好奇心为由去尝试毒品,时刻记住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危害,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说道。
      同学们也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特别”的法治课,通过旁听庭审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认识了毒品的危害,以后要自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下一步,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禁毒宣传力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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