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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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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专项进行时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来凤一女子销售“保健食品”获刑并被禁业限制五年
2024-06-21 17:49:00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 来检宣)近日,来凤县一女性店主销售“保健”食品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被采取禁业限制五年。
      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4日,被告人郭某某在经营某保健品店期间,从微信上联系他人多次购进“精品伟哥”“增大延时片”“每粒坚虫草精”“肾白金”“BLACKDEITY”(翻译为“黑暗女神丸”)等“保健”食品,共计7695元,后以双倍的价格对外出售,2023年7月24日,该店被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当场从该店扣押“精品伟哥”180盒、“增大延时片”28 瓶、“每粒坚虫草精””20盒、“肾白金”30 瓶、“BLACKDEITY” 22瓶。经检验检测,被扣押的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份。2023年10月9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郭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郭某某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建议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禁业限制。2023年12月18日来凤县人民检察院以郭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向来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来凤县人民法院后依法作出判决:郭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禁止被告人郭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从事保健品、食品行业,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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