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胡少俊 ) 将“庄严神圣的庭审”搬进高校,通过公开审理某电信网络诈骗案,让高校学生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6月20日上午,湖北理工学院学术报告厅内座无虚席,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区法院将真实的案件庭审过程送到了师生身边,该校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近年来,下陆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电诈案件的过程中,敏锐察觉到电信网络诈骗呈现更强隐蔽性、目标性趋势,大学生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供卡人的现象频繁发生。为了给高校大学生上好一堂生动法治课,给他们即将进入社会的人生保驾护航,下陆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湖北理工学院将巡回庭审现场移进该校,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当天上午十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拉开序幕。该院办案检察官代表国家,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肖某某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以出借银行卡的方式获利,将其银行卡、手机及支付密码交付给他人,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被告人肖某某在明知他人系通过银行账户“洗钱”,仍积极参与和帮助提供银行卡,协助转移赃款。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肖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张某某、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罪名成立,均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各处罚金;肖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法庭当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肖某某当庭真诚悔悟,认罪认罚,并表示希望同学们以他们为戒,引以为鉴。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让师生们“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严明,深刻感受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在庭审现场,该院检察官、区法院庭审法官从三名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和严重法律后果等方面共同以案释法,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行为类型、关联犯罪危害,大学生如何防范诈骗风险进行详细讲解,提醒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时刻警惕高利诱惑,妥善保管好自己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支付宝等证件或信息,避免沦为电信诈骗的被害人或“工具人”
“今天的庭审活动让我感受到,法律一直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不是儿戏,要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到场学生纷纷表示。
下一步,下陆区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加强跨部门合作,通过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合力,助力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