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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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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 |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开展案例研讨活动
2024-06-20 11:40:43 来源: 点击: 0
       为持续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三个善于”为指引,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6月17日晚,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为主题的案例研讨会。
       全体青年干警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围绕一起典型刑事案件展开研讨。活动由该院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游紫紫主持。
交流讨论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被害人夫妇因不满改造排水问题而阻止施工,第二阶段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第三阶段是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为来看,我认为不具有造成轻伤的一般可能性,他与被害人夫妇互相拉扯,在推拉过程中三方一起摔倒,因此被害人轻伤的结果是多重因素的结合。我认为不能根据‘谁受伤谁有利’去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
       “我认为办理此类轻伤害案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行为、结果等客观方面情况及故意、过失等主观方面的问题,实现定罪主客观方面的有机统一。生活中常见的推搡行为,一般不足以造成轻伤以上程度的损伤,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未达到故意伤害罪中伤害行为的程度,且在主观上是过失,过失致人轻伤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可做行政处罚处理。”
       “本案中被害人夫妇多次阻挠工程施工,且住建局、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介入、调解成功后仍继续阻挠,说明此类纠纷可能再次发生。因此建议后续若作不起诉决定,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进行普法宣传。”
       “就本案目前的状况来看,案件确实结束了,但是在案件的风险研判上要注意到后续可能有的隐患。假如我们能在事前去对接好社区工作人员、政府相关部门,将可能存在的隐患加以提醒告知,甚至我们召集多方联动,去促进本件事情的妥善处理,我想这才是事了,也才能避免将一个案子办成两个、甚至三个案子。”
       干警们围绕该案件是否构罪、犯罪嫌疑人主观是否存在故意、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多维度、多视角纷纷发言,气氛热烈。
       随后,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忠辉结合本次案例研讨会议的主题,从讲政治、讲办案两个方面对青年干警们的发言作出点评。
       “很欣慰大家能够这么活跃,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的青年干警也从不同的角度对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今天的研讨会就是一个“高质效”“求极致”的过程,这个案件可以结合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提出的‘三个善于’的要求进行深入思考探讨,我们日常办案中,也要注意这‘三个善于’同我们实际工作的结合,把握从不同角度来看,案件的结果是否不一样。”
       “司法公正是我们公诉人追求的目标,如何精准地认定犯罪,如何化解矛盾,这是我们未来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的。”活动最后,李映雪检察长就该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干警们的分析发言进行总结,并表达了对青年干警日后学习、工作的殷切希望。
       “在这次研讨会中,大家面对疑难案件时群策群力,通过互相讨论来拓宽思路,发现并弥补自己的不足,提升自己的能力。借此机会,我也对大家提出几点要求:第一,办案一定要仔细,审查案件事实要注意全面审慎;第二,要注意考虑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既是对案件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第三,要善于运用数字检察来办案,借助‘新质生产力’来提升我们的办案水平。希望大家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给自己树立阶段性目标,通过不断锤炼来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以案练兵、以案练技。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多元化的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践行政治与办案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精神。
        (徐泳华   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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