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10:21:00 来源: 点击: 0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身份信息缺少,没有户籍、身份证件,系多年“黑户”。
经查,2024年1月至2月,徐某先后四次在咸宁市城区各地,盗窃小区内社区宣传栏的铝合金框架共36个,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得款200余元。2024年2月20日,公安机关将徐某某抓捕归案。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解到,1959年出生的徐某原本一直在通山县某村生活,但自1982年妻子去世后,他便离开家乡在外务工,并断绝家乡亲友联络不愿回归故地。后来村里统一更换二代身份证时,因徐某非常住人口且联系不上,没有登记户口也就不能办理身份证。徐某因为没有身份信息,出行、居住、就业均无法得到保障,平时靠工地打零工、捡废品维持生活,最后年纪渐长不能继续打工,误入歧途靠盗窃“挣生活费”。
“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我们也要平等地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对于他积极改造、回归社会有积极作用。”检察官随即联系通山县公安机关,通过找到徐某的亲兄弟以及查看族谱确认徐某为该村村民。经相关部门审查,徐某符合补办户口条件,为其及时办理了身份登记手续,考虑到徐某的特殊情况,当地民政部门决定在其刑满释放后,将其安置在福利院居住。
2023年4月,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时,徐某已拥有合法身份。在庭审现场他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做人,靠自己的双手努力生活。
(吴雨)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