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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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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销售电子烟?松滋法院:构成非法经营罪
2024-06-19 12:10:5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年来,电子烟逐渐成为许多年轻人的新宠,很多人都在跟风吸食。五花八门的口味,让许多人认为电子烟不是烟。殊不知从事电子烟也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无证销售电子烟涉嫌非法经营等犯罪。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被告人邓某等4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网上购买电子烟烟油、烟杆、空烟弹等材料,制作成电子烟弹,售卖给他人,经会计事务所鉴定,共销售电子烟烟弹1502个,涉案金额达3592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等4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明,非法经营伪劣电子烟,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邓某等四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314000元,对4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官心语:电子烟虽然不同于普通的香烟,但自2022年5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2022年10月1日,随着电子烟国家标准生效以后,售卖电子烟必须合法合规,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对于消费者而言,电子烟同样有害健康,如要购买,一定要通过合法合规渠道。
  (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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