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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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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后,他们主动缴纳了罚金
2024-06-18 00:17:50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利用'社区矫正+涉财产部分执行'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我们对2023年以来所有在矫的29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筛查出涉财产部分执行线索16件。"5月22日,鄂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任向记者介绍该院自3月份开展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时,谈起了前不久办理的一起涉财刑罚执行监督案。
  2023年12月,李某、韩某均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案件侦查阶段,李某、韩某在公安机关退出了违法所得三万余元。
  根据相关规定,罚金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4月,鄂城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中发现,社矫对象李某、韩某在判决生效后未缴纳罚金,通过与李某、韩某聊天,检察官了解到二人均有固定工作,有履行罚金能力。
  "如果你拒不缴纳罚金,法院可以将你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会对你们的工作及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督促教育,4月17日、5月20日,李某、韩某先后向鄂城区法院缴纳罚金合计1.2万元。
  "想不到你们在巡回检察过程中还能督促缴纳罚金,检察监督真是落到实处,节约了我们的执行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感谢。
  (王思敏 范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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