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4 10:28:57 来源: 点击: 0
为提升青少年禁毒意识,让学生真切感受到毒品的危害,6月12日,通城县检察院组织县教育中心50余名学生旁听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弹涉毒案件的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在该案中,被告人胡某某明知烟弹中含有麻醉药品成分依托咪酯,两次向他人出售,从中牟利。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胡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某某从前服过兵役,加入了党组织,当过派出所辅警,甚至是亲友中的好人典范,法律意识及自制能力较一般人强些,贩卖毒品不仅是法治意识的缺失,更是精神上的堕落。”检察官在发表的公诉意见时就案件的启示和毒品的危害性进行了阐述。
胡某某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表示,“我很后悔,今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远离毒品。”最终,通城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旁听庭审的一名老师表示,这次“沉浸式”观摩庭审是一堂校园禁毒宣传的生动公开课,让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和触犯法律的后果,筑牢了拒毒防毒的思想防线。
(卢明、梁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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