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之际,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携手洪湖市人民法院共同在洪湖市滨湖中心学校开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解读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讲授ppt等方式,向师生们介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讲解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向在场师生共计发放公益检察宣传册120余份。通过本次活动,增强了未成年人关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参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据悉,近年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1件、公益诉讼案件89件,督促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60余万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行政、侦查、审判等多部门协同履职织密法治保护网,并通过检察+损害赔偿、异地修复、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形式,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接下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洪湖贡献检察力量。
(刘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