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宣传月】 两度入狱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再陷牢笼
2024-06-06 16:23:03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 李金凤 李茂平)“我因为好奇染上了毒瘾,最终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希望大家能吸取我的教训。”庭审现场,陈某忏悔道。
2023年7月,陈某在其住所附近与他人交接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在其家中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若干。
原来,陈某两次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2022年1月,出狱后仅半年时间,陈某又干起了贩毒的“老本行”,多次向上游涉毒人员购买麻古、冰毒,并转卖给吸毒人员。
2024年3月,该案被移送至建始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陈某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再犯贩卖毒品罪,是累犯及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陈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犯罪,害人害己,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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