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公安县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秉持“保护为主、打击为辅”理念,联袂多方力量在涉罪未成年人训诫教育工作上积极探索,构建“三个一”工作模式,强化涉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切实从源头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2021年以来,36名被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约95%的孩子顺利回归社会远离再犯罪。
一次多方社会调查,找准训诫教育前端的“发力点”
小刘,是一个14岁的孩子,他因父母离异缺乏管教,结交社会不良朋友,染上了盗窃的习惯,是派出所的“常客”。在2024年2月,小刘等6名未成年人因拉车门盗窃被起诉至公安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发现,本案涉罪未成年人包括小刘在内有3人来自离异家庭,有2人为在校学生,6个少年人虽年纪轻轻,前科履历却很“丰富”,均是盗窃老手和惯犯。

检察官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身份和家庭情况,引入社会支持体系多方力量,建立“检察官+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员”齐发力的社会调查模式,就本案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监护方式、学习表现、社交环境等方面开展深入的社会调查,全面分析上述因素与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度,找准对涉罪未成年人训诫教育前端的“发力点”。
在对本案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邀请专业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员开展背调,共同分析研判出各自涉罪的主要诱因,形成具有个人针对性的教育处置预案,为后期跟踪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一次实地警示教育,提升训诫教育实践的“严肃性”
“手扶着铁窗望外面,外边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高墙电网的铁窗生活总是在影视作品中展现,监所对涉罪人员来说是神秘而充满束缚力的。

公安县检察院未检团队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时,拟对涉案的聂某某等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针对目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羁押强制措施较少,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后果认识不深刻等实际情况,为形成法律震慑,未检团队主动与县看守所沟通,丰富训诫教育形式,增设“观看一次监舍监控视频、模拟一次收押流程、体验一餐监号日常伙食、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交流一次心得体会”的五项实地警示教育环节,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同步在监所开展不起诉集中宣告训诫,训诫结束后4名涉罪未成年人立足自身犯罪事实全面深切反省。
本次实地警示教育,使涉罪未成年人直面监所环境,感受在强制羁押措施下失去自由的严重性,训诫教育取得实效。
一次工作机制会签,拓展训诫教育延伸的“长效性”
晓晓(化名)的父母长期在外地务工,在晓晓15年的成长经历中,多数时间是在爷爷奶奶的陪伴中度过,逢年过节和生日,其父母都是缺席的。父母爱的缺位、陪伴的缺失使青春期的晓晓变得叛逆不驯,她结交社会大哥,沾染打架、赌博的恶习,在2024年3月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起诉至检察院。

未检检察官在讯问晓晓后,也陷入了沉思,晓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非必然也非偶然,父母教育子女的重任道远且长。晓晓的案件也非个案,未检办案团队在办理因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案中,立足多方社会调查发现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缺乏沟通、管教不严、监护缺失等问题,与县妇联建立“督促监护令”三回访(探访家长、回访未成年人、走访社区或学校)工作机制,以“令”为引导,定期、不定期对19个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家庭、学校或社区进行访问、调查、核实,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人生观,培养良好道德品行。
此外,还与公安县教育局建立检校合作工作机制,选任17名检察官担任副校长,将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与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有机融合,深入全县16个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45场,覆盖8万余名师生家长,以法之力拓展训诫教育延伸的长效性。
“我想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希望给我一次机会重新成长”这是办案中涉罪未成年人常对检察官说的话。涉罪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走了岔路,但他们的人生路漫漫长长,持续推进涉罪未成年人训诫教育工作,纵深探索“三个一”,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公安县检察院秉持检察初心,用检爱温暖迷途少年,联袂多方打造朗朗晴天。
(宋晓莉 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