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推动 轻罪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2024-05-31 17:38:24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谭景峰、舒文琪)为进一步保护渔业生态资源,统一执法思想,形成打击合力。5月30日,通山县检察院前往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调研,并参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研讨会。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县森林警察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孙兵通报了辖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侦办情况,分析了此类案件的特点和难点,尤其提出在一线执法过程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的相关困惑。
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皮志勇、第一检察部主任徐维针对如何准确界定并适用相关法律概念,非法捕捞案件的相关立法精神及司法解释进行了阐释。
会议还对县检察院初步制定的《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办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研讨并收集修改意见。与会人员从文字撰写、量刑标准、可能延展的其他罪名、如何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完善该意见等角度,对《意见》的必要性与实践性进行充分探讨。
会议最后,县公安局禁毒专员曹向阳从完善行刑衔接角度进行总结,并表示统一执法标准,突出政治性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
“轻罪治理”的核心是寓治理于办案之中,实现“治理”与“治罪”并重。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托“侦协办”平台,进一步树牢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持续细化行刑衔接工作措施,不断赋能轻刑快办案件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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