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胡 舜 谭 蜜)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商务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八家单位,在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为全区83家重点企业开展题为“以法护营商、典亮特钢城”的民法典进企业宣讲活动。
活动伊始,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蒋乔为活动致辞。蒋乔表示作为此次活动的承办单位感到非常荣幸,并感谢西塞山区检察院组织此次民法典进企业法律宣讲活动,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并倡议参会的各家企业持续做到: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深化员工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依法合规经营,保障企业权益;提升内控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区政法委、区检察院等部门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携手并进,共同把西塞山区创建成一个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特钢之城。
随后,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郭英才就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作经验介绍。该公司作为西塞山区龙头企业,民事法律风险防范经验丰富,郭英才从企业风控工作基本现状、合同全流程法律风险管控以及企业法律风控的关键要点三个方面介绍了风险防控经验,为参会企业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机会。
西塞山区检察院二级检察官胡舜就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业务范围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监督实务中企业签订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分享,并以案释法,提出相关建议,确保企业“听得懂、用得上”,增强企业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应邀参加活动的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教授、黄石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黄本莲以“《民法典》时代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为题,从民法典沿革、颁布的意义切入,对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进行细致地讲解,从企业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合同文本拟定与审核、合同的主要条款拟定,到企业合同履行中风险的防范,结合实务经验和相关案例进行讲解,通俗易懂,重点突出。
授课结束后,参会企业人员纷纷表示黄本莲教授的授课干货满满,意犹未尽,现场参会企业踊跃地向黄本莲教授提出具体民事法律问题,黄本莲教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最后,区政法委副书记张玉雪讲话。张玉雪表示检察机关主办这次法律宣讲活动是有深度、有价值、有意义的,充分体现了以检察机关为代表的政法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为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法治服务。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职责,继续夯实推动西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张玉雪副书记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引领;二是坚持以保障企业绿色发展为抓手;三是坚持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根本。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党政机关继续担当作为,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护航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下一步,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向前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梳理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为企业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体现西塞检察的务实担当,用检察力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