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具有强成瘾性,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的一级致癌物。未成年人处于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期,吸烟会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其自制力弱,应予特殊保护……”。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让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小红沙”未检工作室联合沙市区烟草专卖局、沙市区教育局、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校园周边开展“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回头看’”专项检查行动,对红星路小学周边商户进行走访和突击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校园周边商户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是否严格执行合理布局的规定(中小学校出入口周围不予设置零售点)、是否严格按照电子烟的新规定经营、有无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警示标语、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等情况。经走访调查发现,存在部分商户无烟草专卖许可证,部分商户店铺内没有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等情况。


发放宣传手册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并要求相关商户限期整改,切实拧紧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阀”。检查中,工作人员还在店铺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烟卷”等警示标语,向商户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商户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张贴警示标语
据悉,下一步,沙市区检察院“小红沙”未检工作室将着眼于协同共治、诉源治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同时通过法治宣传和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抵制烟草及电子烟的意识,共同构筑校园周边“无烟圈”,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吴忠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