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陈子昊 柯美中)“食品安全责任重大,这次活动很有意义,成效很好!”近日,阳新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对此前在“生鲜灯”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益心为公”志愿者肖诚伟受邀参加活动,并分享了自己的感受。
“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对食品“美颜”的灯具。实测发现,“生鲜灯”的使用对生鲜食品的色泽有明显改变,这种偏色现象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劣质食品,造成安全隐患。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禁用“生鲜灯”。
2024年3月,阳新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称某集贸市场存在对生鲜农产品使用“生鲜灯”,影响正常购买的行为。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阳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迅速开展了“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了实地调查,抽选生鲜摊位,通过目测光源色差并拍照等方式,发现城区部分农贸市场照明确实存在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阳新县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走访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与商户进行面对面交流。说明了使用“生鲜灯“会产生的问题,建议商户进行更改,使用规定灯源。
随后,该院就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建议其积极履行职责,尽快解决“生鲜灯“的相关问题。该局表示,将积极履职,督促商户整改成统一灯源。
通过开展此次“回头看”活动,发现相关农贸市场已完成了整改,原来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的灯源已经全部更改成国标灯源,还原了肉质“本色”的同时,也保障了其他商贩的权益。
阳新县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市场监管”协作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环境, 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