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会图省事,把建筑材料、垃圾随意堆放在公共道路上。这种行为不但不文明,还可能因妨碍通行并造成他人损害而承担法律责任。家住阳新县某乡镇的老周就因为他人的这种行为受伤又受气!
2023年5月14日,老周骑着摩托车回家,在路过某路段时,撞上路上堆放的水磨石造成侧翻,导致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老周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伤情鉴定为因外伤致左颞骨和右侧颞叶脑挫裂伤等多处伤害。后经交警部门调查了解,涉案道路上的水磨石系周边居民刘某林装修房屋施工后违规堆放,刘某林应承担事故责任。因老周受伤后先行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在事故勘查完毕后便多次找到刘某林索赔,但刘某林拒绝沟通协商处理。为此,老周终日愁眉不展、唉声叹气。
今年年初,多次索赔无果的老周向阳新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阳新县司法局依托《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向阳新县检察院移送该案线索。
收到案件线索后,阳新县检察院随即依法对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考虑到老周受伤后出行不便,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老周家中进行走访调查。
本案中,刘某林在公共道路上违规堆放水磨石,致使老周骑车撞伤的行为已严重侵害老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交通的物品导致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检察官在走访中还了解到,老周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其受伤后,家庭暂时失去了经济来源,且其文化程度较低,未得到相应赔偿,生活已陷入困境,符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遂决定依法支持起诉。
4月8日,阳新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起诉书发出后,阳新县检察院持续跟进,与县法院共同开展双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双方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经多次沟通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刘某林将以分期的方式向老周支付各项赔偿费用23000元,并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
“太谢谢你们了,这口气终于顺了,这个结果我很满意!”4月20日,拿到调解书后,老周向检察官表示了真诚的感谢。案件得到妥善办理,老周期盼许久的公平得以实现,终于再次展露笑容。
检察官提醒:道路安全记心间,擅放物品有风险;出了事故跑不掉,承担责任要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