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检护民生】沙市区检察院:守护看得见的平安 传递可感知的温暖
2024-04-03 16:46:2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年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福祉,强化检察履职,多元开展司法救助,用心用情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全年,共发放救助金近20万元,让29个受害家庭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数字赋能,为司法救助注入“源头活水”
  沙市区检察院聚焦数字赋能,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摸排出司法救助线索89 件,经实地走访调查,强化案件审查,严格把控标准,客观、及时、精准从摸排线索中辨识帮扶对象。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线索,通过分类受理,对重点人群开通绿色通道,适时给予司法救助,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在办理王某某救助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区民政局对王某某家庭进行经济核对后发现,王某某参保单位系荆州市某建筑工程公司,其名下有一个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装饰工程公司,收到明显异常的核对报告后,检察官对二家公司分别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查明二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王某某的叔叔,王某某本人在建筑工程公司打零工,且正因为其本人家庭困难,建筑工程公司为其全额缴纳基本社保,沙市区检察院最终决定给予王某某司法救助金1.5万元。
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
       “以前我们开展司法救助都是在各类案件中机械地翻找线索,或者是听到被害人描述家庭困难情况后再开展救助,现在不同了,我们运用各类数据的碰撞来化被动为主动,线索来源多了,也更科学了。”第五检察部主任杜姗蓉介绍说。
  为实现精准救助,该院检察官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一方面,灵活使用内部数据,深挖救助线索。在司法救助线索摸排中,以月为单位通过案管部门调取被害人刑事案件基本信息,利用电子表格按罪名将上述案件分类,再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人工设置搜索条件进行数据比对,初步筛查出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然后有针对性地在业务系统中调取相关案件数据,通过对数据比对结果逐一分 析、研判,最终确定拟进行司法救助的对象;另一方面,创新运用外部数据,助推救助调查。主动对接区民政局,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将检察业务系统筛选出来的数据与民政系统平台数据碰撞,对明显异常的碰撞结果有的放矢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确保每一笔司法救助金都用在刀刃上。
  突出重点,为特殊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如何让严肃的法律最大限度发挥温暖、柔情的一面,这也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深深思考的问题。
  未成年人小丽系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害人,沙市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小丽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检察官主动“带案下访”,对小丽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快速受理、审批、发放,顺利将2万元救助金发放到小丽手中。
  除了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外,检察官还针对小丽缺乏生活信心等问题,邀请未成年保护中心心理咨询师定期为小丽提供免费、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同时,主动与小丽所就读学校联系,加强对其学习和生活的关注,学校安排任课老师轮流为小丽补课,帮助其尽快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为了帮助小丽尽快走出心理阴影,该院还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上门走访,与小丽的母亲交流、谈心,为其排解情绪上的焦虑,适时引导小丽的母亲通过合适的方式关心、关爱子女。通过建立长期联系,定期回访等方式,为小丽送去了生活和学习用品,将检察温暖融入日常生活,共同筑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线。
 锦旗点赞“检察蓝”  
        “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生动的诠释。沙市区检察院聚焦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刑事被害人,对涉重点人群的司法救助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迅速纳入程序,第一时间发放司法救助金;对行动不便、情况特殊的残疾人申请救助的案件,主动上门指导其填写申请材料,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其手上;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并做好隐私保护,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元救助,用行动彰显检察温情
  “感谢检察官,是你们让我的生活又看到了希望”。司法救助申请人陈某某激动地说道。
  在办理陈某某救助案时,沙市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为其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从快审查办理,用最短的时间为其申请到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
  考虑到陈某某是多重二级残疾人,其家人都在打零工,承办检察官多方走访区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陈某某案件情况及其现实处境,咨询相关帮扶政策,协调对接开展多元救助。经多次走访和反复研讨,妇联部门表示,将对陈某某的母亲提供技能培训,介绍就业岗位资源,帮助其母亲留在当地照顾陈某某的生活起居,同时,在保护陈某某隐私的前提下,为其送去生活必需物品。将陈某某纳入重点帮扶对象,由属地街道社区定期回访,为其送去生活必需品。
实地走访相关单位
       “司法救助不是发救助金了事,我们应做到司法救助与社会多元救助相结合。”为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该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一方面,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群众组织,与民政、慈善、妇联达成了线索移送、多元救助的意向,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努力缓解被救助对象生活困境,传达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温暖;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及时与民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共享信息,作出救助决定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救助回访,发现被救助人生活仍然面临困难的,积极协调,做好社会救助的衔接,改善被救助人的生活困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下一步,沙市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以法治力度和检察温度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盼愁,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检察机关的“暖心事”,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常态长效开展检察司法救助工作,力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