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为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近年来,孝昌法院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用巡回审判延伸基层法治触角,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及安全感。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走深走实。把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作为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要途径,制定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实施方案,按季度制定巡回审判计划,将巡回审判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为保障巡回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购置国徽、笔记本电脑、录音笔、法槌、席位台、条幅专用于巡回审判,印制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老人赡养等法律宣传资料,力求巡回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
完善为民措施,提升解纷水平。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孝昌法院对涉及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劳动争议及因当事人有参加诉讼困难的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就近就地”原则,树立“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人性化司法服务理念,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乡村院落,入户调解解纷,在减轻群众诉讼负累的同时,便于法官对症下药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能动司法,扩大审判效果。坚持邀请案件纠纷发生地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对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巡回办案工作透明度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坚持邀请纠纷发生地的村(居)委会干部、综治中心、司法所、基层民调组织负责人参与调解,争取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在开展巡回审理过程中,就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到农村,送法到农户。在立案时将诉讼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内容及时告知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导诉工作,为当事人讲授涉诉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诉讼风险,并随时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疑难解答;在巡回审理案件过程中,针对涉诉村民诉讼知识普遍知晓不多的状况,着重做好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工作,指导当事人正确及时举证,并适当地采取依职权取证工作。同时,就案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案说法,向纠纷双方或现场参加旁听的村民宣传有关法律。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法院干警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孝昌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办理案件和普法宣传延伸至群众“家门口”,让审判工作“走出去”,将法治声音传递千家万户,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
(万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