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荆州区检察院全面依托案件管理业务中枢职能,融合推进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的两大主责,积极提升案件管理精准度和现代化,促进办案人员规范高效履职,助推全院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做好“守门员”,确保案件进出口源头管控。在受案过程中积极发挥“筛子”作用,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及政法协同平台完成案件的受理审核,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工作规定》《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案件受理审查100问》等相关文件,明确受案标准,对案件是否达到受案条件对标审查,把好案件入口关,确保受案零差错;对业务部门审结送案时的案卡填录、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等逐案审查,把好案件出口关。建立收送案问题台账,详细记录材料不齐备、文书不规范、错填漏填案卡等问题,以源头治理保障案件办理。
做好“监控员”,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规范。构建“流程监控+数据通报”动态预警管控机制,充分利用案件管理智能系统对办案程序、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办案环节进行全流程动态监控。采取“系统智能巡查+人工核查确认”双监控模式,扩大监控覆盖面,实现“发现一个、监督一类、整改一批”的监督效果。构建多层次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员额检察官对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部门数据管理员对本部门案件的流程管理职责,案管部门对全院数据质量的审核监控职责,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监控体系。
做好“分析员”,发挥业务数据决策参考作用。坚持以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引领,每月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分析通报,每季度开展阶段性综合剖析,不定期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指导业务部门全面把握整体工作特点和发展规律,检视短板弱项,明确工作方向,探索应对措施。对于异常数据及时发出预警,积极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优化建议,为全院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全力保障全年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做好“质检员”,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建立入额院领导、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等多元主体评查参与机制,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拓展质量评查切入点,实现重点案件评查全面覆盖,优化创新评查方式,通过建立反向审视机制,强化评查发现问题的梳理、归纳、剖析,严格落实“一评查一总结”。推动评查结果融合运用,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年度业绩考核,发挥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作用。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讲评,以讲评推动办案标准的细化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做好“联络员”,加大内外联合监督力度。对内建立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配合衔接机制,以“信息互通+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的监管模式,对多发和共性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沟通共享整改情况。对外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检察听证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形成监督共识与合力,成为该院检察履职的强劲助力。
下一步,荆州区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案件管理“三大监督”“四大服务”主责主业,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案件管理促高质效办案。
(王康 周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