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竹山县检察院深刻认识加强党建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的“必由之路”,紧紧依托竹山“全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发祥地”这一品牌优势,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和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文明清廉机关建设和能力作风建设的深度融合,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十星党建+政治建设”,筑牢“压舱石”。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主责主业,党支部和内设机构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规范有序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4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0余次,联合市检察院、张湾区院、郧阳区院以及包保社区、村党支部开展“联学联建”活动10余次。结合检察实际不断深化竹山“十星”内涵,开展了“十星级党员”、“十星级检察干部”、“十星级内设机构”、“十星级党支部”、“十星级文明家庭”等评创活动,形成“1+N”“十星党建+”创建格局。

“十星党建+业务建设”,打造“金刚钻”。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中央《意见》,建立党组统一领导、业务部门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员干部担任办案组长和导师、办案专班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等党建业务融合办案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主要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全市前列。扎实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堵河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工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79件117人,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2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办理扶贫和民生领域司法救助案件39件39人。坚决抗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开展检察官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及法治惠企专项行动,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30余项,积极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参办的1件企业合规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十星党建+能力作风建设”,锻造“钢铁军”。持续建强领导班子,通过积极调整,领导班子年龄、学历、男女比例等结构得到优化;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院领导自觉领办案件,带头参与疫情防控、党员下基层、走访企业、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等工作,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53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次。注重人才培养,院党组定期研究组织人事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年初提出晋升和轮岗方案,出台《2022—2026年人才发展规划》、《导师制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探索形成了“山竹·拔萃”青年人才五步培养法。强化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组织业务讲座18次,开展研讨交流交流等活动20次,举办辩论赛、案例讨论会等活动17次。与应城市检察院、茅箭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基层院共建活动,指导城关镇大街社区开展“党建+邻里中心”建设,帮助得胜镇庙垭、界岭村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组织干警参加清廉征文、绘画、摄影、书法、微党课展播及演讲比赛,6件作品入展,4人次获奖。

“十星党建+文明清廉机关建设”,培育“精气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经常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有效落实。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的基础上,安排专人专司检风检纪督察工作,引导全院干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遵规守纪。持续打造“山竹”检察文化品牌,通过党建引领和检察文化熏陶,促使干警转作风、强能力、提精神。近年来,30余名干警和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多次在十堰全市基层院考核和竹山县委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先后制定和完善请销假制度、财务制度等10余项,并通过检务督察、纪律通报等方式,促使各项制度落实落地。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指标的监管力度,推动各项业务提质增效。持续传导压力,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事项174件。近年来,我院无干警因违规违纪被通报处理的情况发生,继2020年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后,又于2023年8月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授予“2018至2022年度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