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曾珍)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司法救助是一项“暖民心”的工程,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近三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把握好“三个度”,用心用情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已经办理完成司法救助案件30余件,共计发放救助金25余万元,为困难群众撑起了“暖心伞”。
一是增加线索来源,拓展司法救助的“广度”。“民之所盼,政之所向”,能够得到实质性帮扶救助,应该是所有因案致贫群众的心愿。为给困难群众“圆梦”,让更多的人得到司法救助,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黄石港区检察院进一步拓展司法救助线索来源。一是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线索移送的相关精神,要求各部门在工作中认真研判司法救助情况,并及时移送线索。将“是否发现司法救助线索”作为业务部门必须研判的项目之一,并纳入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及时发现、移送线索。三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办理各部门共计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11条,均已办理完毕。二是用好“大数据”平台。一方面,充分发挥小院案件管理、控告申诉同一部门的优势,依托系统案件受理、案件查询等手段,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诈骗等作为控申部门必查案件,共发现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三是完善与法院的案件信息移送机制。是否取得加害方的赔偿、赔偿是否到位,是能否启动司法救助的重要标准。为了解案件的执行情况,黄石港区检察院与黄石港区法院执行庭建立了案件信息移送机制,由法院的执行庭移送各类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且无法执行的案件线索以及作证材料。三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从法院获得司法救案件10余件。
二是开展联动帮扶,挖掘司法救助的“深度”。“人多力量大”,为了提高救助质效,让困难群众获得更多帮助,黄石港区检察院加强同市检察院、妇联、残联、民政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联动帮扶。一是加强联动救助。为解决司法救助资金有限的难题,针对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案件或家庭特别贫困的案件,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和市检察院的支持,开展联动救助。三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争取区委政法委司法救助9件,共计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同市院开展联动救助5件,共计发放救助金10余万元。二是开展“司法救助+”模式,建立司法救助、行政补助、社区帮扶的多元救助平台,通过多部门的联动,对被害人开展多元救助,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的质效。
三是做好调查回访,传递司法救助的“温度”。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深入群众,开展实地走访,才能更为全面的掌握群众的家庭情况,才能更好的救助群众。黄石港区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注重深入群众“调查”,在司法救助结束后注重向群众“回访”,既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也传递了司法救助的“温度”。一是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建立“案卷审查+实地调查”工作机制,除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以后,也注重到当事人的家中、居住社区等地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家庭情况,完善救助措施。二是开展救助后回访工作。司法救助工作是帮助困难群众走出生活困境、重新开启新生活的重要方式,不能“一救了之”,救助金发放之后就弃之不顾,而是应该持续跟踪关注,了解被救助人的后续生活情况,让司法救助更有“温度”。三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持续关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落实电话回访、入户回访机制,目前共计回访2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