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胡少俊)“将我的犯罪经历告诉大家,是提醒大家世上没有免费的馅饼,只有免费的陷阱,面对各种诱惑,希望在座的青年朋友们一定提高警惕,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终将追悔莫及……”
讲台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面对会场近300名师生现身说法,深刻检讨自己的犯罪行为。这是12月15日发生在湖北理工学院主题为“以法之名、护青春无恙”法治宣讲活动上的一幕。
为不断提升大学生法治素质,增强法治意识,让法治成为大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与湖北理工学院联合开展了此次法治宣讲活动。湖北理工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刘修海,黄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丁红,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泉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下陆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成长特点,以青年人容易触犯的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代替考试罪、贩卖毒品罪等6个常见罪名为切入点,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从犯罪构成要件、法条释义等方面为在座师生进行深入浅出的详细讲解。四名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涉嫌犯有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的犯罪嫌疑人一一走上讲台现身说法,深深忏悔自己因不懂法不知法,或因侥幸心理最终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这些后果不仅严重影响了自己,也给家人造成不该发生的伤害。他们希望师生们引以为戒,自觉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活动现场,丁红也提醒同学们,要善于通过法律约束自己、保护自己,要识别诱惑、远离不法侵害,要珍惜自己的美好青春,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和阅历,崇法笃学,以“法”之名,护青春无恙,努力做担当有为的好青年,展现出青春中国最美的模样。
法治宣讲活动结束后,一名大四学生表示:今天的“订单式”普法活动,内容丰富、令人警醒,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既有检察官以案释法,又有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一堂难得的普法课和警示教育课。自己即将面临毕业走向社会,今天的法治课也很及时,我将扣好走进社会的第一粒扣子,走好自己人生每一步。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好相对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下陆区检察院近年来积极探索设立符合实际的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公益服务”办案模式,让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在“公益服务”活动中宣传法治接受教育,不断增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责任感与法律敬畏感,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进检察轻罪治理提质增效,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做好轻罪治理专项工作,继续深化检校合作,将“公益服务”与辖区内各院校深度融合,共建订单式普法机制,组织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到校园课堂现身说法,有针对性开展订单式普法,不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