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们的帮助下,我们成功拿回工资,糟心钱变成了暖心钱,温暖了我们的心,解了燃眉之急”。拿到足额工资的农民工刘某某高兴地对检察官说道。
今年7月中旬,刘某某来到来凤县检察院,向检察官反映该县一公司拖欠包括其本人在内的154名农民工工资共398.87万元,但多次索要均无果,于是向该院寻求帮助,希望该院为其维权,支持起诉。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前往该公司了解具体情况。经调查发现,该项目承建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建设陷入停滞,公司经营十分困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公司对欠薪事实及欠薪数额均悉数认可,但由于工程款未到位,始终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如何化解154 名农民工的“燃眉之急”?承办检察官认为适用传统的民事支持起诉办案思路明显达不到短期内足额追回工资的要求,反而会将当事人带入起诉、执行等诉讼环节中,会产生胜诉难、执行难等一道道隘口。为了减少农民工的诉累,短期内足额追回农民工工资,该院决定从两方面入手化解“燃眉之急”。一方面因案制宜,深刻把握资金来源这一关键。本案中,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是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本原因,因此动员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成了关键之举。该院拟定了四方联动,形成合力,因案制宜解决资金来源的方案。由该院统筹协调,县人社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筹集工程款,该公司详细核实农民工工资具体数额、向建设单位报送项目结算资料、主动向建设单位汇报欠薪情况、争取建设单位资金支持,建设单位迅速筹集工程款并拨付给该公司。另一方面,检察官对农民工群体开展释法说理和情绪安抚,将矛盾化解在案前阶段。经过多方努力,2023年8月底,建设单位筹集600万元支付到某公司账户上,某公司按该院的要求将154 名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位。
在该院的调解下,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该院在短时间内为农民工追索到足额工资,能动履职,协调各方,于诉前化解矛盾。在减少诉讼程序和减轻百姓诉累上,该院做好了“减”法。“糟心钱”变“暖心钱”,群众满意度上升,在群众满意度上,该院做好了“加法”。
(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