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刘家云)12月11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跨区域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并向有监管职责但怠于履职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根据大冶市检察院、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等五地检察机关共同签订的《关于建立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将此线索移交给污染源发生地所在的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
12月上旬,该院在摸排线索时,发现一宗跨区域污染线索,并及时深入现场实地察看,发现梁子湖区梁子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经两个雨洪排口,不间断的直接向毗邻该镇的大冶市保安湖子湖桥墩湖排放,排口水体黑臭,严重污染桥墩湖水体。污染源虽在梁子湖区梁子镇,但排口却在大冶市保安湖子湖桥墩湖,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此负有监管职责,但未依法履职。
为有效解决此类跨区域污染问题,10月23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江夏区、大冶市、鄂州市梁子湖区、咸宁市咸安区五地检察机关代表齐聚梁子湖生态文明馆,召开“守护梁子湖”检察协作座谈会,共商建立环梁子湖跨区域协作长效机制,并经过长达1年时间的磋商运作,正式签订《关于建立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案件办理协作、生态修复协同、常态化联席会商、业务素能提升协作、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动处置等六项工作机制,并对梁子湖生态环境存在的相关问题、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的具体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协作机制签订后的11月15日,大冶市检察院、梁子湖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办案检还和两地的农业农村部门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一起,前往保安湖与梁子湖区东沟镇交界处、保安镇与梁子湖区沼山镇交界处,现场察看珍珠养殖、生猪养殖污染整治现场,并就如何防止反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