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7 09:12:59 来源: 点击: 0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生发展,孝昌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立足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化解涉企矛盾。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降低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背景:
2021年3月10日,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协商一致,原告向被告供应价值1976370.60元的苗木,2021年3月21日原告依约交付了全部苗木,被告支付部分苗木款,余下的300000元至今未付,以致成讼。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相比一纸判决,调解更有利于双方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于是找准双方症结所在,一方面向原告公司释明买卖交易中应“守信”;另一方面积极依法引导、以情平气,由于被告公司在外省,让被告从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通过本院音视频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0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请。
法官说法: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市场主体应该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一旦签订合同就应该认真履行,共同维护合法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下一步,孝昌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解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张伟、潘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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