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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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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引领“四战”开路·沙检先进典型风采】沙市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石志强: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
2023-12-05 22:45: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我的贡献到底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石志强的回答是:“我愿做公益诉讼的一道微光,让法治之光照亮公益之路、温暖千家万户。”
  “90后”小伙石志强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从事检察工作6年来,累计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制作法律文书500余份;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多篇调研文章在《检察工作》、《人民检察》湖北版发表。


  一个个数字、一项项荣誉背后,折射出石志强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打一场生态流域治理“持久战”
 
  “你们先缴纳3.05万元生态修复费,剩余部分将以劳务代偿形式修复生态……”去年4月,由沙市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市生态环境局诉王某等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该案是荆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全省首批、全市首例支持行政机关起诉案件。
  近年来,沙市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整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在流域综合治理中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王某等人分别在长江监利段、石首段、岳阳段等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34次,造成成鱼损失9300公斤,推算幼鱼损失867万尾,经评估,所需生态修复费用35.93万元。在认罪认罚阶段,通过检察机关和赔偿权利人释法说理,当事人缴纳了生态修复费22.3649万元,剩余的生态修复费一直未赔付到位。
  经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以王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向检察机关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石志强及同事受理该案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根据相关规定,区检察院作出对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支持起诉的决定。


  案件办理过程中,石志强及同事能动履行生态检察职能,一方面主动与区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专家就赔偿范围、环境修复等问题进行沟通,为生态修复款磋商提供便利;另一方面,通过庭前会议,针对争议焦点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经过石志强及其同事2年多的努力,该案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决定由被告王某等人缴纳3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剩余部分以劳务代偿形式修复生态。
  “在长江大保护中彰显司法新作为,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领域保护力度,这是作为公益诉讼检察人的职责和使命。”看着一件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逐渐有了结果,内心倍感自豪。
 
  “从0到1”实现数字改革
 
  今年7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改革事项成功入选《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及创建点名单》。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借力“数字检察”,打造数字检察模型平台,以大数据赋能民事执行监督,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在这场数字化变革中,石志强及其同事勇担重任,主动承担起该院数字检察办公室的核心工作。为确保辖区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应收尽收,他们挑起重任,不断摸索学习,石志强及其同事共同撰写民间借贷欠缴个人所得税法律监督模型设计文档,全面投入模型的设计、运用、推广工作。
  “数据要如何获取?”“如何使用外部工具?”“监督模型是怎么建立的?”“怎样发挥机制作用全面推行数字检察工作?”……
  对于石志强来说,建模是一项“从0到1”的工作。模型创建初期,钻研成型模型、数次前往区法院、税务等部门对接,创建机制、碰撞数据……石志强及其同事逐步攻克每道难关,不断优化,最终形成可复制、易操作、能推广的法律监督模型。
  通过模型测算,发现了沙市区近3年来数百件欠税案件线索。目前,该院通过数字模型发挥监督职能,已向区法院发出执行活动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向区税务局发出国有资产保护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税务机关建立涉税协作机制,共同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护国有财产。
  “数字时代,未来已来。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我会继续在这条道路上摸索前行。”石志强坚定地说。
 
  “益”心拧紧百姓安全阀
 
  走进沙市区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一道流动的“绿色风景线”映入眼帘。统一的配送车辆有序停放,贴上清晰标识的气瓶整齐分区放置,充装站的合格区、废瓶区分区牌一目了然……
  为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去年初,沙市区检察院启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石志强及同事主动对全区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运输、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部分液化石油气瓶存在充装燃气不规范、无资质机动车运输液化石油气瓶、液化石油气瓶销售点无资质且存在安全隐患……”完成调查取证后,石志强根据法律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开展液化石油气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确保燃气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运行。
  此后,石志强持续跟踪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目前,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全部更新液化石油气瓶及配送车辆,充装站严格划分新瓶区、旧瓶区和废瓶区,气瓶一到使用年限即严格报废。同时,企业还建立了送气人员与车辆专管制度,让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运输、使用等情况都得到有效保障。
  “以公益诉讼之力,拧紧液化气经营安全阀,筑牢燃气安全防线,这是我的职责和使命。”在石志强眼里,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必须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公共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检察干警,既要做最利的剑,穿破黑暗;又要做最暖的光,照亮群众前行的路。在平凡的岗位上,石志强一步一个脚印,在维护公共利益的道路上践行着初心使命。
  (杨颜吉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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