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嬗变,四季轮换。培训充电,正当其时。会议室外,正历经秋冬季节更迭;会议室内,不曾改变的是检察干警们参加培训学习时迫不及待的匆匆步伐和聚精会神的灼灼目光。
为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沙市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每月一学时间常态化开展“检察官讲堂”活动,以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安排各部门检察官结合“四大检察”业务特点轮流授课,以点带面,实现教学相长、双向进步。
“法律监督工作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每一位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所在。”该院专职检委徐兵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通过“小切口”引入,从自身对监督工作的认识、监督如何进行两个方面阐述了检察监督工作的方法和经验,让干警们对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检察机关的服务宗旨和工作职责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娟结合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交流了本部门今年来开展数字检察工作以及探索建立民间借贷欠缴个人所得税监督模型的具体工作情况。“如何从小切口入手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如何以数字为牵引,实现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具体行动路线分为哪几个步骤?”……在交流过程中,李娟从学、思、行三个层面重点分享了工作成果和体会,为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开拓了思路,提供了学习、思考和借鉴。
寻衅滋事罪是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类型,因其表现行为宽泛,在司法实践定性中容易造成困惑。对此,检察官邓海波以《浅谈对寻衅滋事罪的认识》的为题,从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典型寻衅滋事罪表现、非典型寻衅滋事罪表现三个方面展开,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在座干警分享交流了该类案件办理体会,让干警们在以后的办案过程中对办理寻衅滋事案件有了更深层次地的理解和认识。
该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聂腾飞以《浅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题,从税收的本质、增值税的定义、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讲解了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从法条、立案标准、定罪量刑标准、证据特点以及主要量刑因素等方面系统阐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后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交流分享,让干警们更全面地了解办理此类案件的注意事项,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更准确地适用法律。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立结合当前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归纳了刑事审判监督手段、监督内容,分析了当前影响审判监督活动开展的原因,并从“监督知识要熟悉、文书监督要仔细、出庭监督要灵敏、程序监督要严格”四个方面重点阐述了如何对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干警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更好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最后,他结合所分管工作引申思考,激励干警要学会客观、学会反求诸己、学会总结反思。
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杜姗蓉结合工作中的所感所悟,以《从证据角度看冤错案件的形成和防范》为题,从历史视野、现实关注、侦查监督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阐释。不仅选题角度新颖、观点鲜明、视野开阔,不局限于单纯理论观点的输出,而是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以时间为脉络,对典型案例的案情和启示、办案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以及如何减少和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地剖析。
“检察官讲堂”是今年以来沙市区检察院积极为干警打造的学习交流平台,对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检察队伍素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检察官课堂”活动,坚持贴近实际和促进工作相结合,着眼检察人员能力提升和履职需要,让学习和思考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实现学习成果的最大转化。
(杨颜吉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