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犯罪结构明显轻罪化的特征,我院将轻罪治理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切入点,与县委政法委共同打造“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管理模式,让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转变为社会公益服务人员,轻罪案件,不能一诉了之,也不能不诉了之,实现惩治效果和教育效果同步。自“拟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嘉鱼县检察院不断提升治理轻罪能力,采取三项措施探索推进不起诉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效果显著 。 量身定制,一人一档一日志 通过对比、筛查、研判本年度300余件各类轻罪案件,为更加科学地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嘉鱼县检察院建立了“一人一档一日志”的管理模式,给每名嫌疑人都创建详实完备的信息台账。个人档案内包括社会志愿服务事项告知书、社会志愿服务承诺书、社会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志愿服务量化评分表等。 个人日志内容涵盖了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嫌疑人制定的30至100个小时服务时长内进行的所有志愿活动,由嫌疑人每日填写,并记录志愿服务实践心得。 在发放日志前,检察院将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制定较为匹配的服务内容,如给犯危险驾驶罪嫌疑人交通秩序劝导的任务,给犯非法捕捞罪的嫌疑人夜间水域巡逻的任务,从而精准地“对症下药”,使其在志愿活动中提升对法律的敬畏感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真正认识到错误,杜绝再犯。 动态监督,实时掌握服务进程 “嫌疑人签署了承诺书,却不配合社区工作怎么办?”,“如何确保嫌疑人在日志上写的服务内容都如实完成了?”针对这类问题,检察官前往鱼岳镇综治中心和梁家山社区进行实地调研,着重了解前期投入试点的嫌疑人服务情况,并监督社区工作人员完善志愿服务工作台账,做好监管记录,如实反馈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