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秭归县检察院与秭归县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两院“充分发挥检法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发布会邀请了三峡日报、三峡晚报及秭归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志愿者参加旁听。

秭归县是三峡坝上库首第一县,坐拥长江黄金水道64公里,8条一级支流,拥有三峡库区一库清水,长江西陵峡两岸青山,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
“近年来,秭归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崇法、惟民、求索、修能’的秭检文化内核,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打造“坝上库首护长江”检察品牌,守牢流域安全底线。”秭归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建介绍。
崇法为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出台《服务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暨流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与兴山、巴东、夷陵等地检察机关签署《三峡库区流域综合治理合作协议》,与法院、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刑事案件40件51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
惟民亲民,在司法为民中融入流域综合治理,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对接脐橙企业,赴产业园、“亿元村”实地调研,监督消除柑橘洗果包装行业对长江干支流流域污染环境的风险;抓溯源治根本,督促整改部分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保障畜禽养殖产业绿色发展;抓漏洞补短板,督促主管部门治理凤凰山水源地污染,从严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件5人,大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督促复垦耕地210余亩。
求索蝶变,在止于至善中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修复为先,运用生态修复前置履行模式办理涉林犯罪案件9件16人,诉前督促补种树木36000余株。强化一体履职,注重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探索性建立一体化办案团队,实现环资类案件融合履职。治罪治理并重,充分发挥高质量检察建议作用,推动系统治理、诉源治理、协同治理。
“近年来,我院坚持践行‘两山’理念,扛牢政治责任、发挥职能优势,为三峡生态文明窗口、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筑牢坚强司法屏障。”秭归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少玲介绍,自探索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模式以来,秭归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中央环保督导组反馈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典型案件,对公司主要责任人判处实刑,判赔403万生态修复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2名被告积极参加长江大保护生态修复司法示范基地的共建活动,“补种复绿”工作已全部完成;综合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推动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三赢”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已补植树木超5万株,放流鱼苗超过34万尾;组建“长江卫士”志愿服务队,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达3000余人次,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册;开展环资案件巡回审判7场次,通过以案说法,现场释法析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凝聚起共护大美长江的强大共识。
发布会上,秭归县检察院和秭归县法院分别发布了“推动全县古树名木系统性保护检察建议案”、“屈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两起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随后,针对记者提出的“刑事检察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中有什么具体做法和成效”“县检察院在凝聚合力、协同共治有什么好的做法”“茅坪人民法庭为什么要转型为环境资源专业化法庭”“建立‘两法衔接’基地的动因及其职责任务是什么”等问题,两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下一步,秭归县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全新要求,按照省委规划纲要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化流域意识、系统思维、共治理念,牢牢站稳守护“高峡平湖两岸美、一江碧水向东流”的司法岗哨,为秭归建设世界级宜昌的三峡生态文明窗口贡献检察力量!
(覃觅 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