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文件对我们来说是一枚定心丸,有了这份管理办法作指引,我们申请长时间外出就方便多了。”高某紧紧握着社矫局工作人员专门送来的《来凤县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诚恳地说。
一类案件,帮检察干警找到方向
社矫对象高某是一家公司的经营者,因为他不能时常前往恩施市进行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经营遇到了瓶颈。高某束手无策,便找到了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检察机关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刑事执行联席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出席一同研判高某情况。经过仔细审查与全面分析,会议达成统一意见,认为可以批准高某变更经常跨县市活动的申请。于是,检察机关向来凤县司法局制发相关检察建议。目前,高某申请跨县市活动外出六个月的申请已被批准。
检察干警在处理高某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也在不断的摸索如何以案促管,推动类案治理,规范来凤县涉市场主体矫正对象跨县市活动工作。
一场座谈,让社矫对象讲出心声
“检察官,我们做生意的,只有到处走动,才能把企业经营下去,很多发展机会也是跑出来的。虽然现在请假方便了,但是外出活动仍然有很大限制。”一场座谈会上,一位企业管理者向检察官提出了自身的困难。
此前,为了方便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请假外出,来凤县检察院与来凤县司法局会签出台了《来凤县涉市场主体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办法》,规范请销假程序,有效指导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请假外出。目前,据此请假外出的已达32人次。
为更好推进专项治理,来凤县检察院持续能动履职,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了一次涉市场主体矫正对象专门座谈会,召集12名矫正对象到会,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出席。会上,经营者们纷纷表示,请假只能救一时之急,进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更长的时间与地域跨度。受到高某案件与这场座谈会的启发,结合以往经验,检察干警开始了思考。
一份文件,助市场主体踏出脚步
珠玉在前。检察官李世军认为,专项治理要依托白纸黑字,可以探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但另一个问题摆在眼前,来凤县地理民情特殊,与湖南省龙山县一河之隔,两地名为两县,实同一体,互相之间经济往来极为密切,许多社矫对象都在龙山县城生活工作。经过专项排查,目前在册社矫对象在龙山县生活工作的超过110人,占比超过在矫总人数的30%。如何妥善处理省际融合交流与社矫对象依法管控之间的交互,也是需要检察干警探索的重大课题。
于是,来凤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来凤县检察院与龙山县检察院联通互进,将社区矫正监管职能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达成携手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一体化监管机制共识。经过一系列的分析研判,来凤县检察院与来凤县司法局会签出台了《来凤县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了涉市场主体矫正对象的主体范围、外出事由、申请程序、外出时限、管理方法、监督方式等事项。同时,该《办法》专门规定:来凤县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龙山县城范围之内自由活动,为有需求的涉市场主体社矫对象提供了极大便利。
《办法》出台之后,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连芳表示,该《办法》凝聚多方合力,彰显检察智慧,相信该《办法》能为来凤县营商环境建设增添法治薪柴,产生良好化学反应。目前,已有5人据此办法申请长时间跨县市活动,《办法》运转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