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湖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徐艺、法官助理吴亦伟一行到浠水法院考核验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改革先行试点项目。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民二庭庭长樊劲松、营商办主任夏云,县发改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学友,浠水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慧峰陪同参与考核验收工作。
验收现场情况
在凤栖破产清算案续建项目处,徐艺一行实地察看了小区的整体建筑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在该项目的落实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验收组现场查阅了先行区改革项目台账,观看了浠水法院先行区创建工作展示片,听取了浠水法院关于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徐艺用“有依托、有探索、有实效”高度评价了浠水法院“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先行区的创建工作,对先行区创建以来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破产资产处置效率等举措表示赞同,同时就如何更好突出亮点、创新破产财产处置方式、扩大机制适用面等方面和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府院联动畅通
破产财产解封处置已纳入浠水县府院联动破产工作协调机制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已召开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8次,针对相关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多方协商制定联动处理方案,推进破产案件审结。
4件破产积案清零
对破产案件进行集中攻坚清理,审结新农、凤栖、中禾、万嘉等4件破产积案,顺利实现“清零”目标,共解封破产资产1.08亿元,处置财产10.13亿元;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对42家“僵尸企业”快速处置,全部审结。
最短审理时长54天,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下降60.42%,实现良性循环。改革经验获《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推广。
浠水法院将以此次省院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短板,创新方式办法,打造亮点品牌,全力提升破产工作审判质效,努力为企业降本增效,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张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