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离世,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一笔笔钱汇进来,门诊慢性病费用还在花医保报销?这不是剧本,而是发生在湖北省麻城市的真实事件。
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刘某甲是麻城某社区居民,属精准扶贫对象,享受更多的医疗保险政策。2019年4月,刘某甲的妹妹刘某乙因患脑肿瘤需要住院治疗,但刘某乙是在江苏省南通市办理的居民医保,无法在麻城使用。于是,刘某乙借用姐姐的医保卡及身份信息,先后在麻城市人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登记住院。2019年5月,刘某乙病逝,在办理出院结算费用时,刘某乙的丈夫劳某某使用其精准扶贫身份信息报销医疗费用113315.39元,并自费24873.8元,后将材料交还给刘某甲。
医疗保险金是惠及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它的管理关系到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刘某甲和劳某某的行为破坏了医疗保险制度,侵犯了其他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已经构成诈骗罪。
“按照江苏省南通市的医保制度,如果刘某乙在住院报销,个人应付医疗费用为90007.65元,而在麻城报销实际支付了医疗费用24873.8元,经核算,查实刘某甲、劳某某累计骗取医保基金65133.85元。本案中,刘某甲及劳某某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在事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回犯罪所得资金,建议从轻处罚。”检察官谈道。
2022年6月13日,麻城市检察院以刘某甲、劳某某涉嫌诈骗罪向麻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麻城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劳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6万元,二人骗取的医保基金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已全部退回到医保基金账户。
据了解,自2021年以来,麻城市检察院共办理涉医保诈骗案件3件8人,均为冒用他人精准扶贫资格多报医疗保险费用的情形。据此,2023年8月,麻城市检察院向该市医疗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严厉举措解决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的突出问题。
检察建议发出后,得到了麻城市医疗保障局的高度重视。该局通过优化医保职能审核系统,强化筛查追查,及时终止死亡人员享受慢性病人员1341人,排查出364人次慢性病死亡后违规刷卡,目前涉违规基金已全部追回。并通过建立“生存认证”和“实时刷脸”系统,及时预警“人证”不符、冒用医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谢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