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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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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未到站想下车,竟差点获刑?
2023-09-22 07:46:15 来源: 点击: 0
       “我真心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惭愧,一时着急就动了手,其实也不至于闹成这个样子,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你有没有乘坐过公共汽车?你见到过不遵守乘车秩序的乘客吗?你知道什么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你的一言一行可能影响到整车人员的人身安全。9月19日,通山县检察院在大畈镇高坑村村委会综治中心依法对一起涉嫌妨害安全驾驶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2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谭某某在搭乘通山县前往慈口乡的公交车时,车子途经大畈镇高坑村某路段,因年过七旬,腿脚不便,加上当时天气十分炎热,便向司机提出想在家门口处无站点路段停车,公交车司机徐某某解释需要到站点才能停靠。犯罪嫌疑人谭某某见车未停就上前拉扯徐某某的眼镜,对他进行辱骂,徐某某遂紧急将公交车停靠并报警。
        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阐述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事后,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工作,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通山县检察院邀请侦察机关、人民听证员、值班律师、奔阳公司负责人等参加听证会。
       “车上还有两名乘客,谭某某的这种行为确实不可取,但是如果公交车司机当时能够照顾一下老人家,也不至于闹出矛盾来……”
        “我回去后一定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我们会对其进行谈话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经过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检察官也对谭某某行为的刑事危害性进行当场解答、释法说理,提高谭某某法律认识的同时提升其安全意识。
        会议过程中,检察官黄智勇了解到高坑村居住着许多老年人,且该路段停车站点设置不够合理,对于当地村民交通出行并不便利。经过沟通,奔阳公司负责人朱美旺当场表示,“回公司后我们会尽快规划,后期在该路段上新增设一个站点,方便当地老年人上下车。同时分派专人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每周固定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培训,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及安全意识,更好地提供人性化服务。”
       “检察官能够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耐心细致的分析案件情况,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为当地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带来便利,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人民听证员邓昌俭对检察官积极与奔阳公司负责人沟通的做法给予高度肯定。

检察官说法

       妨害安全驾驶罪,将司乘冲突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畴,说明我国高度重视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现实危害,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的决心。正在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是一个相对整体,任何人对司机的干扰行为都可能引起车辆失控,随时发生乘客、道路上行人、车辆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现实危险,危害后果无法估量。
       本案中,司机能够做到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客观上保护了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稍有偏差,后果不堪设想。本案犯罪嫌疑人的深刻教训提醒社会公众,要时刻谨记,安全第一,切莫因冲动酿成悲剧,切莫因无知触犯法律。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礼让乘车,文明出行,切莫因小事丧失理智,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举动,害人害己!
 

     (阚丽莎、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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