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竟发现自己意外多了一个丈夫,谁当了我近20年的丈夫?我与现在的丈夫婚姻无效?”许某乙一脸错愕,自己明明只结一次婚,怎么会有两个丈夫?
原来,事情还要从20多年前说起。
2003年2月14 日,时龄 24周岁的董某欲与时龄18岁零8个月的许某甲结婚。因当时许某甲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董某便通过其父亲找到许某甲同村的好友许某乙的父亲,许某乙的父亲出于好意,便将其户口本借与董某在大金政府婚管所与许某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手写版结婚证。因许某乙的父亲仅提供了户口本,没有提供身份证,且许某乙本人因不知情而没有到场,结婚证上的登记照实际为董某与许某甲二人。此后董某与许某甲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4年8月13日,许某乙与陈某领取结婚证。2008 年2月21日,董某认为当年手写版结婚证没有入网,抱着侥幸心态再次去民政局,成功与许某甲领取结婚证。
2021 年,许某乙与丈夫陈某因买房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结婚信息,发现相关证件上漏写了许某乙的出生年份,导致其身份证号码与结婚证上写明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便前往民政局欲更正结婚证身份信息,才得知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董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因许某乙与董某的妻子许某甲是同村邻居,许某乙便通过许某甲找到了她20多年素未谋面的“丈夫”董某。许某乙这才了解到其中的真相。
由于当年错误的婚姻登记给三人的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根据婚姻登记相关规定,武穴市民政局无法主动进行纠错,需司法机关向其发出相关法律文书,民政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后,才能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2022 年8月9日董某向武穴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运用司法手段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该院以其超过五年诉讼时效,依法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董某在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后,便向武穴市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
市检察院经调查后认定,市民政局对董某与许某乙的结婚登记确有错误,且该错误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不便。本着“以人为本”“有错必纠”“化解社会矛盾”的监督理念,近日武穴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积极化解该行政争议。在听证过程中,各位听证员积极发表意见,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最终由检察机关向市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主动撤销董某与许某乙之间的婚姻登记。
在“无网”时期,被冒用、登记错误、利用假身份信息登记婚姻的现象非常多,当联网后这些历史遗留乱象也就陆续浮出水面。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指导意见》要求,与相关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发力,妥善解决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纠纷和问题,节约司法、行政资源,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翟玉川 毛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