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检察: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公开听证彰显司法公正
2022-11-10 13:51:20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 洪瑞璟)“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购买鱼苗增殖放流来修复渔业生态资源,也希望村民们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长江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切勿非法捕捞......”近日,崇阳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听证,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真诚认罪悔罪。
今年4月,汪某某、廖某某、吴某某三人于禁渔期间,在政府规定的禁渔区内,用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现场抓获。案件移送至崇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三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到三人犯罪情节较轻,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他们认识到自己非法捕捞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主动承诺自愿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资源,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保证增殖放流效果,崇阳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向其详细了解适合青山水库投放的鱼苗种类及放流时间、地点,并联合制定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实施方案。当日,在崇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法警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三名犯罪嫌疑人自费购买鱼苗放入青山水库,履行了渔业资源修复责任。
在随后开展的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规定。在全面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与会听证员分别从案件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等方面发表各自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崇阳县检察院以“增殖放流+公开听证”的方式,既让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又将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下一步,崇阳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以教育引导与处罚并重,让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保护者、宣传者,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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