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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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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上门接访,为民解难
2022-11-09 20:03:3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邓洲洲 汤子琴“谢谢你们,为了我的案子多次主动上门,你们的工作态度真让人暖心,你们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解决问题。”11月8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敬忠同志带队前往信访人易某某家中接访,易某某动情地说道。
      2020年12月,柯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友爱路伊家人超市路口人行横道时,与被害人易某某相撞,至其受伤,左下肢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易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住院治疗10天,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7000多元。经交警部门认定,该次事故柯某某负全部责任。2021年11月,法院判决柯某某赔偿易某某交通事故损失118169.79元。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履行期已满,但柯某某仍未履行,后易某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在穷尽了调查措施后,仍未发现柯某某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6月,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该案发生至今,易某某未能获得任何赔偿。
      通过询问社区干部及易某某本人得知,易某某是残疾人(视力三级),今年70多岁,一人独居在家,没有退休工资,仅靠抚恤金维系生活。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让这个高龄独居老人的家庭生活更加举步维艰。万敬忠副检察长和参加接访的同志们在了解到易某某的实际情况后,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情形,决定立即对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难题。此次上门接访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人民监督员为铁山检察院上门接访的方式点赞,对易某某的遭遇表示同情,希望通过检察院和社区的真诚努力,帮助易某某早日走出困境。
      近年来,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司法办案中,针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案件当事人,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上门办案等方式,零距离与信访群众沟通、交流,真正让“人民群众访到想访的人、办成该办的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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