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长夜难明,总有人舍命燃灯。作为法律人,更作为检察人,即使我们做不了燃灯者,至少也要保护每一盏灯,每一颗火种,每一丝光明。”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江阳为了公平正义,选择以死殉道,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
9月28日下午,在麻城市检察院五楼会议室里,一场线上读书分享会暨案例研讨正如火如荼地举行。
按照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的工作要求,为实现基层检察院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资源共享,天门市院团委成员和麻城市院青年读书班成员通过视频连线,联合开展读书分享会暨案例研讨活动。
活动中,两院青年干警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和亲身经历,畅谈对《长夜难明》(改编电视剧:沉默的真相)的阅读感悟,表达了自己对公平正义的理解。
现场气氛活跃,大家共话法律梦想,共叙使命担当,为两院的结对共建增添青春靓丽色彩。
在案例研讨环节,大家观看了电视剧《沉默的真相》片段,片段讲述了江阳出狱后被查出肺癌晚期,内心不甘,为了能让侯贵平案翻案,于是与朱伟、陈明章、李静、张超、张晓倩联合上演了一场“谋杀抛尸案”。在这个过程中,张超为江阳提供了自杀的思路,陈明章为江阳提供了自杀的工具及方法。
“剧中,张超和陈明章的帮助江阳自杀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我认为帮助自杀不构成犯罪,只要没有直接实施致死行为,单纯的帮助行为,不构成犯罪。我个人觉得,对江阳自杀行为的帮助,应当视作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对自己朋友最后的支持。这种支持,就像我们身边真正的朋友一样,我给你全部的支持,但不替你去做任何决定。”
“我认为张超、陈明章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江阳提出自杀想法后,张超负责策划自杀思路,帮助其坚定自杀决心,陈明章负责提供自杀装置,帮助其克服自杀过程中的求生本能,据此江阳得以顺利自杀。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主观上张超、陈明章对于江阳的死亡结果抱以放任态度,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张超、陈明章为江阳自杀,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最终造成了江阳死亡的结果,其行为与江阳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青年干警围绕帮助自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天理、国法、人情等角度都提出了很深的见解,展示了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办案经验。
“灯不挑不亮,理不辨不明。此次两地连线,聚焦案例,热烈讨论,全面分析,对青年干警来说,是很好的思想交流碰撞,对检察办案提供了有益指导。”青年读书班班长毛威谈道。
据悉,这是麻城市院和天门市院开展结对共建以来,举行的第一场读书分享会暨案例研讨活动。下一步,该院将以结对共建为契机,从队伍建设、业务研讨分析、司法办案协作、检察文化交流等方面加强与天门市院的互动交流,有序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工作要求,达到促进双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均衡发展、整体提升的目标,实现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双赢共赢。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