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公、检、法、监”四家单位主动换位思考,在法律、政策、理论、实践等层面找到最佳结合点、最大公约数的“法治大餐”。
现场既有专家教授主题授课,又有一线检察院、法院、公安、监委办案人员介绍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经验,还有青年干警代表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中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思维碰撞,观点交锋。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部署要求,不断提升青年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7月22日下午,浠水县检察院举办“公、检、法、监”同堂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协同办案能力,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纪委监委三家单位业务骨干、青年干部代表与检察院全体青年干警共100余人同堂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湖北经济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潘德勇为学员作了题为《轻罪治理体系下的认罪认罚从宽与少捕慎诉慎押》的精彩授课。他从我国轻罪治理体系、审判机关主导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主导下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三个方面,穿插典型案例分析,详细讲解了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和理念。
在随后的互动答疑环节,来自四家单位的青年干警纷纷就如何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如何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内容踊跃提问,潘德勇教授一一作了解答。
“培训常有,同堂培训却不常有,相比于各自系统内部的培训,‘公、检、法、监’同堂培训能够有效促进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互信与理解,在提高整体办案水平的同时,能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减少司法资源浪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周志锋表示。
“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通过同堂培训,可以更容易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培训,促进资源共享的同时,也促进‘公、检、法、监’四家统一司法尺度、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刚提到。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围绕授课内容展开激烈讨论。学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师资权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感触很深,受益匪浅。学员们同时表示,此次培训的最大收获不仅仅是知识的汲取,更多的是思想的碰撞、价值观的交融,检察院、法院、公安、监委办案人员通过同堂培训更好地凝聚了司法共识。
此次同堂培训通过检察院、法院、公安、监委“同上一堂课”,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深化同堂培训的要求,也是强化干警素能提升、增强干警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浠水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将同堂培训作为提升青年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载体,促进“公、检、法、监”衔接配合,为法律适用、政策研究、促进共赢提供机制保障,推动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为维护浠水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周志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火平、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杨小娟、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俊等观摩培训活动。
(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