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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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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人民法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依法强制执行理财型保险
2022-07-12 17:29:4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分红型保险进行强制退保,并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具有依法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的义务。如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会对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若不自动履行,执行法官可通过最高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银行、互联网银行、证券、保险、工商等信息进行查询,哪怕是理财产品也不再是执行的盲点。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理财型保险属于其他财产权。被执行人若不主动退保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执行法官可以依法强制退保,并扣划其现金价值、分红、生存金等。
 
  法官提醒
 
  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否则执行法官会采取发布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拘留等强制措施,并通过强制腾退、拍卖、扣划等方式依法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符合拒执罪立案条件的可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因此,涉诉案件经法院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避免付出信用受损、人身自由被限制等更大的代价。
 
  (翁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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