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法院审结一起不服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法官深入了解当事人诉讼目的,尽力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好效果,原告代理律师书写“秉公办事”书法作品赠送法官。
拆除前、后

现场查看
2018年1月,一货车将位于某街道西侧的平房撞坏,房屋所有人刘某甲、刘某乙、李某在自行修复房屋时因未经合法审批被阻止,后房屋被铁围挡围住。因房屋不能居住和使用,三名当事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2021年11月,房主刘某甲、刘某乙、李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撤销围挡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翻阅诉讼材料、走访现场调查,研判认为支持原告诉求的证据不足。但涉案房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因房屋问题无法解决,三名房主情绪激动,刘某甲甚至声称将要自杀并写下遗书,另有当事人也扬言要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相关人员子女采取暴力手段。考虑案涉房屋位于交通要道,违法事实(围挡)存在,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也为避免程序空转、浪费司法资源,承办法官多次积极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及三原告沟通协商,释法说理,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最终判决责令被告对围挡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判决生效后,恰逢该市某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不仅及时拆除了围挡,还协助三原告与相关单位达成房屋征收协议,拆除了案涉房屋,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该案中石首法院依托行政审判职能,不断加大行政协调力度,使双方矛盾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石首法院将继续履职尽责,落实能动司法,严格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加大司法建议、普法宣传力度、频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李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