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在龙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里,走来一对“冤家”,气呼呼地要求按法律调解赔偿纠纷,经人民调解员吴卫东暖心调解,最后竟然像“亲家”一般,握手言和,并互相谦让,被赔偿一方居然主动少要赔偿款近4000元,然后两人笑哈哈地离开,成为该镇调解史上的一件趣事。
2021年4月25日,龙坪镇居民张某在本镇一家企业上班时,不小心一只手被机器缠住,手臂被轮子碾压受伤。事后及时送往武穴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现已伤愈出院。今年1月21日,张某的伤情经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5月9日,经黄冈市劳动能力委员会确认张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提供留薪期确定为3个月。然而,双方在伤残赔偿方面无法达成一致,多次协商无效,张某于6月22日向龙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接受申请后,该镇人民调解员吴卫东及时了解事发经过,厘清争议的主要焦点是赔偿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工作人员通过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收费单据以及司法鉴定(伤残结论)等凭证,结合当前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伤残赔偿标准,详细计算了赔偿数额。调解过程中询问双方各自能接受的赔偿金额,然后采用背对背方法分别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暖心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后达成一致赔偿数额,该企业负责人同意赔偿包括医药费及各项赔偿共209449.38元,并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扣除企业为张某先期支付的医疗费82872.27元,住院期间的生活费27700元,剩下还应赔偿98877.56元,当企业负责人答应按数赔偿时,张某看到调解成功,对方态度很好,便要求对方只需赔偿95000元即可,剩下近4000元为对方的诚意买单。双方最后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企业负责人按照协议,经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支付了95000元。至此,一宗因工伤引发的近半年的赔偿纠纷,在两人的笑语中欢快告终。
(吴卫东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