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州城北门自古以来是蕲州的门户,也是一张历史名片,确实应当保护好。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保护文物,这件事做得好!”2022年6月16日,蕲春县检察院对该院办理的蕲州城北门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判决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被邀请的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汤超对该案的办理啧啧称赞。
蕲州城北门,又称雄武门,位于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蕲州镇北端,占地面积534.6平方米,始建于宋理宗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明初改建为砖城,清代修葺,现仅存北门。石基砖墙,门洞高3.8米,宽5.5米,进深15.5米,拱券形,三券三伏。蕲州城北门于1982年定为蕲春县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为保护该文物,李时珍纪念馆联合蕲春县新华书店对蕲州城北门进行维修,并于1992年在顶部平台上修建了仿古建筑医圣阁,2002年蕲州城北门被评为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0年10月,蕲春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蕲州城北门城墙存在受潮酥碱、被青苔、杂草、污渍等覆盖,周边环境杂乱,遍布杂草垃圾。北面墙体存在裂缝,两侧墙面电线管线随意搭设,城墙平台上存在搭设的钢构棚,城墙背面被餐饮油污污染。经进一步调查发现,1997年7月,某餐饮经营者签署租赁协议后在蕲州城北门文物保护单位医圣阁内进行餐饮经营,在墙体内建设包间、鱼池和卫生间,在城墙顶部建设厨房及附属设施,虽然已停止经营,但未对经营场所进行清理。蕲州城北门的文物历史风貌遭到破坏,缺乏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0年11月5日,蕲春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文物监管职责,并对餐饮经营者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相关行政部门回复称其已向上级申报了蕲州城北门的修缮报告,但由于资金原因一直未动工,已对餐饮经营者在城墙顶部建设的行为进行调查,为立案查处作准备。
然而,在2021年3月检察官跟进监督时,却发现蕲州城北门并没有得到有效整改和维护,且违法餐饮经营者仍未被处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然处于受损状态。
2021年6月29日,蕲春县检察院向武穴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相关行政机关继续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同年10月19日,该案开庭审理。
“蕲州镇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蕲州城北门更是蕲州镇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它是蕲春文化软实力的物质载体,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保护好、管理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文化遗产,意义重大。”在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阐述了蕲州城北门的历史意义和价值,法院判处相关行政机关对蕲州城北门文物保护单位继续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开展蕲州城北门的修缮工作,日前修缮工作已完成,遍地的杂草垃圾被清除,城门墙壁上的油污消失了,城门主体修缮一新。
2022年6月16日,蕲春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同对蕲州城北门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判决执行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蕲州城北门遭到破坏,让我们文物保护者也非常痛心。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局里迅速开展了修缮工作。施工方从附近广泛搜寻遗落古砖,让墙体修旧如旧。城门上的包厢、厨房、鱼池等违建都拆除了,被污染的墙体也清洗修复干净,效果很好。也希望检察院能进一步加强对于文物保护的支持力度,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文化根脉。”蕲春县博物馆馆长段涛涛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蕲州城北门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希望能进一步挖掘古代文化,讲好文物故事,传承好我们的文化根脉。”蕲春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徐建雄表示。
日前,蕲州城北门文物保护单位已得到有效整改,古城门户迎来蝶变重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保护好现存的历史文物,就是保护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蕲春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文物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新的着力点,加大文物保护线索摸排力度,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共筑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杨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