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政法口中青年干部本领提升班在县法院审判楼三楼会议室开展第四次学习活动。按照“政法大讲堂”学习实践活动安排,此次活动由县法院承办,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童新睿就《判决的既判力与司法公信力》进行解读,来自政法口的50余名中青年干部参加学习。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童新睿)
童新睿结合二十多年的审判经验,围绕讲课主题:“司法判决是法院对权利确认和权利救济的程序性与制度性产品,而判决的既判力无疑是司法权威的集中体现和终局性依据。”,讲述了自觉履行的被执行人、不服判决的跋扈老赖、为农民工讨薪案、家庭纠纷调解案等多个典型案例,从而生动的为大家阐述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并指出:司法系统要逐步摆脱社会对司法的信任危机,凝聚司法在纠纷解决和社会发展当中的普遍共识,既需要通过不断的司法改革来实现司法的职业化,更需要在现代社会治理的法治框架下,努力建构现代司法的制度性信任和合法性权威,并最终落实判决的既判力和现代社会治理的普遍善治。
随后,3名学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县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陈一方)
县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陈一方围绕既判力和司法公信力展开,为大家分享了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捕、诉、监、防、教”一体履职,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
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副股长夏季结合行政复议工作,向大家分享了合法合规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和依法司法的严格司法观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司法系统自身对司法判决、裁决确定性的维护,不仅是落实纠纷解决一致性的司法价值,更是获得司法公信力的普遍社会评价标准。
县法院四级法官助理袁嘉欣谈到,要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打牢业务基础,努力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判决的确定性和既判力的终局性,要始终树立“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实体、程序一体的全过程正义。
(付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