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名公诉人的能力水平,主要标准是办案质量,评判一起案件办理的质量,从审查终结报告中就可以得出结论。公诉案件审查报告作为司法改革中的具体要素,是庭前审查工作的结晶,能够体现出办案人员对证据的审查分析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
近日,阳新县检察院开展第二期青年干警大讲堂活动。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陈玲作为主讲人,以“如何撰写高质量案件审查报告”为题,从制作高质量案件审查报告的意义、审查报告制作的程序、证据整合、事实认定等方面向大家分享了如何制作优秀案件审查报告的经验。
“制作审查报告是公诉案件承办人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技能。一份好的审查报告,能直接反映公诉人的缜密思维,对案件定性的准确把握、对有关细节的精确处理,彰显出公诉人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活动开始,陈玲首先说明了审查报告在案件办理中的重要性。
随后,她结合办案实际,指出当下办案人员在制作审查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在制作审查报告的前期,一定要认真阅读起诉意见书,浏览卷宗,确定方法步骤;在摘录证据的时候,要按照“全面性”“准确性”“中立性”“详略得当”的基本要求进行操作。并分享了按照法定的证据、一罪一证和犯罪构成等5类证据分组方法,帮助大家厘清办案思路。
此次活动,陈玲通过丰富详实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围绕“优秀案件审查报告是如何写成的”与大家进行交流。在此期间,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积极展开讨论。
“通过此次学习,让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制作审查报告中存在的不足,陈玲检察官的讲解融合多年的办案经验,听起来通俗易懂,让人印象深刻。”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瑞芬表示,今后将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练好办案基本功,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
"本次青年大讲堂活动举办得非常成功,授课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以最基本的审查报告为出发点,详细阐述了审查报告在公诉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使青年干警对如何制作优秀的审查报告的印象更加深刻,希望大家认真消化所学内容,不断夯实“基本功”,以“解疑”心态答好案件审查“考卷”,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活动最后,该院政治部副主任吕明明对此次学习交流活动进行总结。
(华健 柯美中)